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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二十四章:寻心乡,觅心安

  大秦位于大乾西部,地界内多是黄沙荒原,按照那些文人墨客的说法,凡是大乾境外,皆为外邦蛮夷,可如今的蛮夷,已经能够踏碎大乾任何一处山河,至于有没有人能够挺身抵抗,也不过是时间长短,至于为什么没有这么做,想来大乾现如今就是一个烂摊子,等他们什么时候恢复了,也不迟。

  大秦京都唤作仙阳,很是仙气十足,如今的国君更是那千古未有女子称帝,可谓人间难得,未来缥缈,唯她一人尔。

  仙阳城内,一处很是不起眼宅院,上面挂着宁府两个大字的匾额,在这京畿之地,算得上富有人家。

  府邸说不上太大,与一般的富贵人家有一些差距,府中也很清冷,来往的长廊上看不见一两个婢女家仆。

  宁清悠闲地躺在长木摇椅上,一晃一晃地很是舒坦。

  屋内灯火通明,从昨天夜里回来,就吩咐工匠在这处房间凿了一个火坑,木柴与火焰交织一起,清脆作响。屋子里门窗也紧闭着,很是暖和。

  宁清晃了晃摇椅,一上一下地摆动令他整个人都好似置身于逍遥天地,完全没有注意到房门打开,走进来一位有着八字胡须,面色白嫩看上去很是奇怪的“年轻人”。

  “少爷,这摇椅可舒坦?”年轻人笑着问道。

  宁清笑着点头,还不忘竖起拇指,道了一声舒坦。

  “那大乾占据风水宝地真是可惜了,都捣鼓这种玩意儿去了,真是可耻,早知道我就早点儿去,白白废了二十几年光阴。”

  宁清说完,很是生气地晃了一下,让摇椅晃得更快一点儿,好像只有这样,才能一解心中怒气。

  “少爷说的是,是这个理,那大乾人怕不是都是个蠢蛋。”

  那身旁的年轻人也随之附和,很像那些书中所谓的狗腿子,最惹恶霸喜爱。

  宁清看了身前的年轻人,很是意味深长,“你家少爷昨夜才回来,还没有报备,你倒是今天一大早就找上门来,消息灵通,不知道是哪位有这么大的能耐。”

  年轻人笑而不语,自家少爷怪罪自己隐瞒,心中自然不平,哪里有人能有这么大能耐,知晓少爷下一步落子。

  宁清也是呼出一口气,眼前这位从小到大都在自己身边的护卫,如今回来竟然看不透彻,实在是令人生气。

  “老月啊,你给你家少爷一句准话,你是不是那武道宗师?”

  老月笑着摇头,顿了片刻,“莫非有哪个宗师惹得少爷不快?少爷告诉我姓名即可,保准他见不着今日的月亮。”

  宁清摇摇头,好嘛,一个个都知道转移话题,这就没得聊嘛,自己这个少爷,当得连一点儿威严都没有。

  “少爷可别这么想,少爷若是没有威严,小的哪里敢违抗少爷的命令。”

  宁清也没有追问下去,老月不告诉自己,正如当年第一次见面那般,自己询问“他”是男子还是女子,倒是没有如第一次那般和稀泥随地敷衍,而是换了一个聊,这就很不好喽。

  “武道宗师啊,我好不容养了几个月,就这么死了,说实话心里怪可惜的。”

  宁清笑着说道,看着一旁老月,这个矮了自己半个头的年轻人。

  “少爷在说什么,老奴似乎有点儿听不懂,是不是真有哪位宗师惹得少爷不快,只要少爷说出名字,我就一定能杀。”

  宁清罢手,露出一副笑脸,“我那宝贝妹子杀了我养了几个月的蛊虫,差不多有武道宗师实力,实在是可惜啊。”

  一旁的老月叹口气,“原来是小姐啊,幸好少爷没有说要杀。”

  “老月啊,你不会刚才动了杀心吧?”

  “少爷真会说笑,小姐可是我的主人,哪有奴仆反抗主人的。”

  两人好似自言自语,总是没有聊到一条线上,一个谈天,一个说地,其中氛围,倒是欢快。

  南疆有蛊,名为子母,相传千年前一个王朝因为山河破碎,军队死伤大片,需要人丁用来填补战事空缺,到后来凡是男子不管年幼高龄,皆被迫拉入战场,那南疆有一老母,每日苦等儿子,可等到战事完结,等到国破山河,老人苦等多年也不曾见儿子回家,此时的她也无力寻子,在心中留下遗憾,死后有一形似毛虫的虫从她的尸体爬出,名为子母。

  宁清并未与魔教交易,而是南疆出世之族,巫族。

  那子母蛊只需要血亲之人气血供养,就能知道自己血亲身在何处。

  所以这么算下去,那平安村死的虫子以及虫母,若是将它们比作人,死的是女儿也顺道死了一大堆孙子。

  宁清心中不敢作想,只能送给自己的宝贝妹妹,用来检验她是否能够打烂,这样算下去,大乾那座江湖,除非武道宗师之上出手,要不然在自己妹子身上,占不到便宜。

  大乾京都,洛京城内。

  清晨依旧如往常一般,北风呼呼地吹着窗子,从外面挤进来的一两丝寒意,跑到了正在熟睡的脸庞上,欢快跳动着,这一下倒是惊醒了不少人。

  郑千金穿好衣物,依旧是那件不曾换洗一天的墨色长衫,又看了看挂在一边的兽皮大衣,想了想,还是将它给穿在身上。

  她原本是打算在这儿京城好好住下去,若是遇到对眼的人,就嫁给他,做个好妻子,做个好母亲。

  只可惜人生不如意,那宁清做的孽,点名道姓让她这个妹妹去还,若是还待在京都,她的心只会异常难安。

  按照昨夜林九说法,“人间辛苦了得,最是滋味难熬。见不得,他人苦,可怜身上衣正单,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郑千金穿过后院,来到客栈,看了一眼老人,抱拳行了一礼,想要就此离去,却被老人道了二字等等。

  老人依旧是满头白发,面色略带一点儿苍老,看出来真实岁数,想来不过六十有七左右。

  老人从酒窖里拿出一个土黄色酒葫芦,又拿出一件厚实衣物,很是难看,却很保暖。

  老人看着眼前这个算得上孙女的孩子,语重心长说道,“人来这个世上,走一遭,就只是学放下二字,当真痛苦,你这丫头若是没心没肺多好,可惜郑小子不是个东西,偏偏教出你这么个好心肠的闺女。”

  老人将手中酒葫芦连同大衣一起递了过去,“里面装满了酒,还是温的,这大衣你就穿在外面,将酒葫芦放在腰上,揣着,能暖和不少。”

  老人最后笑了笑,只当了一天的甩手掌柜,很不是个滋味,本来以为会是林九那东西拐走自己的好伙计,没想到最后竟然是远在千里之外的宁清那狗东西拐走的。

  郑千金郑重抱拳行礼,告别京都。

  哥哥做错事,点名道姓妹妹偿还,不是个东西。

  有人天生富贵,有人一生就能追寻所爱,不用顾忌身后琐事。

  有人天生命苦,却见不得他人苦。

  这人间,实属可笑,不如练剑学拳,做个没心没肺的江湖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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