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我还有不死神诀,不知道不死神诀能不能修炼?”陈锋突然一拍大腿的,想起自己从万里龙玺里获得不死神诀来。
想到这里的时候,陈锋马上开始修炼了起来,他所获得的不死神诀只有三分之一,不过却是不死神诀的基础篇,要是他获得了后面,还真用不上。
陈锋根本不清楚,不死神诀并不是仙界的修炼法诀,而是让天帝都要窥觊和眼红的至宝,而且想要修炼不死神诀,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够修炼的,首先必须要渡过第三次天劫,单单就这个条件便已经排斥了绝大多数的人了。
二来,修炼不死神诀的人必须要拥有混沌之身,这一点再次灭杀剩余的绝大部分人了,三来,修炼不死神诀还得需要拥有超强的悟性,这一点同样把剩余不多的人给灭杀掉了,所以能够修炼不死神诀的人,在整个仙界,恐怕找不出十数之人。
而恰好这些条件陈锋都符合,说到悟性恐怕没人比他更强的了,这也跟东方烬的教导有关,东方烬从来不让陈锋去修炼他的功法,而是让陈锋去创造出自己的功法来,就这一点,恐怕绝大多数的人都做不到。
陈锋能够在这个年龄,便拥有今天的这身本事,走到今天这一步,绝非是一句幸运可以概括的,要说幸运的话,比他幸运的多不知凡几,但是像他一样,只靠自己的能力渡劫飞升的人,却是凤毛麟角的。
不死神诀分为三六九等,何为三六九等,就是三境,六阶,九等级,每个境界分为三个等级,一个有六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实力都不一样,练到大成之境,可以拥有不死之身,只要你元魂不灭,就永远都不会死。
修炼者追求的本就是永恒的生命,要不然的话,谁会去修炼呢,但是传统意义上的永恒不灭,说的其实元魂不灭,其中并不包括肉身。
佛家虽然经常说,身体只不过是一具臭皮囊而已,随时可以抛去,而女人不过是红粉骷髅罢了,唯有元魂才是永恒的,但是你会发现,真正的佛修都会修炼金刚不坏之身。
元魂和肉身是两者合二为一的东西,任何一样舍去,都做不到真正意义上的永恒不灭,什么元魂夺舍之类那玩意,也就魔修的人会用一用而已,本就不是你的肉身,就算让你强行夺取了,也不过是可以勉强操控的一个工具而已,不仅没有作用,反而还会出现排斥。
人类之所以可以修炼,是因为人身本就是天地间独一无二的基因密码,元魂和肉身不匹配,就如同车子没有了发动机,只会是一种负累,想要真正的永恒不灭,必须是一个整体,肉身和元魂都齐全,而不是指的某一个部分。
不死神诀不是仙决,以陈锋现在的能力就去修炼不死神诀,就好比小学生读大学一样,其难度不亚于渡劫,仅仅是第一步,引气入体,陈锋就足足修炼了十天的时间才勉强做到引起入体这一步。
不过这已经让他很是兴奋了,修炼本来没有一蹴而就的事情,关键在于大厦的地基打的牢不牢固而已,若是地基不牢固,哪怕你的修为再高,迟早也会有一天崩塌。
所以陈锋不急,只要有希望他就不急,每天就在山上的茅草屋里面修炼,有时间就下山下帮衡仙派的灵田维护一下,拔拔草,施施肥什么的,日子一天天的这么过去了,日子倒是过得也快。
一种滂湃的力量在陈锋的丹田里面涌动着,如同风卷残云似的,而陈锋却是一动不动的盘膝坐在,如同在坐看云起云落,事不关己。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一阵如同雨滴的声音在他脑海当中响起,如同雨后屋檐滴下来的水珠子似的,是那么的清晰,那么的响亮,每一滴水珠子落下来的时候,都让陈锋感到有一种很玄奥的感觉。
陈锋的眼睛徐徐的睁开,脸上有种按捺不住的激动,恨不得此时长啸一声的,经过了一个月的苦修,他总算成功了,他已经成功的练成了不死神诀,虽然只是第一阶段的第一等级。
不过让陈锋感到很奇怪的是,他发现自己修炼的不死神诀和仙决有些不一样,仙决引起气体后和修炼者的时候是一样的,都是把仙力储藏在丹田里面,而他的不死神诀却不是储藏在丹田里面,而是在他的四肢百骸里面,也就是说,不死神诀是没有丹田的,他的人就是丹田。
当陈锋明白这一点后,整个人就惊呆住了,那要晋级的话,他什么时候才能把自己的给填满?
想要填满一个丹田都已经不容易了,更何况是他整个人,这就好比一个是杯子,一个是水缸,陈锋顿时傻眼了大半天的,他也不知道这不死神诀竟然会是这个样子,否则的话,他一定不会这么冲动。
然而这个世上可没有后悔药可吃,哪怕陈锋再后悔,他也不能自废武功不是,其实陈锋不知道的是,不死神诀是元魂与身体同修的,元魂壮大一分,他的身体就会壮大一分,最后达到不死不灭的境地,这是仙决永远也做不到的事情。
“对了,不知道这不死神诀第一层到底是个什么实力?”陈锋渐渐的冷静下来后,突然想起了这个问题来了。
他现在毕竟是衡仙派的人,自己偷偷修炼了不死神诀的事情,可不能让人知道了,否则必然会有大麻烦。
纵使陈锋不知道这不死神诀到底有多牛,不过他用屁股也想也知道,能够把人的四肢百骸当成是丹田的功法,绝对是极其的罕有,起码陈锋就没有听说过这种功法。
“既然不能够让师傅知道,也不能和师兄师姐们打架,难道……去外面找人试验?”陈锋嘀嘀咕咕了起来,不过很快他就否决了这个想法。
他现在还不清楚自己的实力到底几何,要是赢了还好说,要是输了,连小命都丢了,那可就不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