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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十二章 旧时光

  韦夏难以置信地回到教室。

  梦里的事情变成了现实,这是真的吗?他的梦应该还没醒吧?

  他实在无法理解眼前的事,更不能向别人述说,因为没有人会相信。照进现实的梦意味着什么,他并不明白。

  那天,他照常上课,训练,回家。

  迪克·隆看出他兴致不高,按照他的顶级理解问了句:“是不是看见莎沙和别人交往你不高兴了?”

  韦夏无精打采地道:“那是她的自由。”

  “放心吧,那不是她的男朋友,是她的表弟。”大隆安慰道。

  这时,永远的嘴炮王者李忠贤叫道;“啊西八表弟就不能交往吗?英国皇室之间还互相通婚呢,菲利克斯,你妈妈是英国人,她告诉过你吧?”

  “去!”大隆道,“不开化的岛国可以和我们比吗?”

  “咳咳...”韦夏磕了几嗓子。

  从历史角度来说,英国算是美国的爸爸——呃当然,现在的国际形势不一样——美国和加拿大的边境有一座边界大桥,上面写着鲜明的一行字“OneMother,TwoKids”(一个母亲两个孩子)。

  这个话题是挺有趣的,但韦夏没心情。

  走到熟悉的十字路口,韦夏和他们说了声再见便回家了。

  刚到家里,韦秋便邀请韦夏在院子里来一盘斗牛。韦夏拒绝,独自回房间写作业。

  韦秋越看越奇怪了,他摸进韦夏的房间直问:“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

  在韦夏看来,他这个哥哥除了好吃懒做爱占小便宜时常有些迷惑行为老是在外面闯祸以及看待事物的角度和他完全不同如果不是兄弟两人指定是互相看不顺眼的陌路人之外...还算是一个好人。

  韦夏知道如果不有个正当的借口解释他情绪低落的原因,哥哥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这家伙对待小事的执着程度,就像他找到对方话语中的漏洞便揪着不放的小心眼一模一样。

  “有个人说AI是1996届选秀大会上最好的球员,我不同意。”韦夏开始编故事。

  “你干嘛不同意?难道不对吗?”韦秋却是个地地道道的艾弗森死忠,“他可是上赛季的最佳阵容成员和得分王啊!”

  韦夏振振有词地说:“没错,但科比比他更早地成为了全明星首发。”

  “试问除了你还有校队里的那帮二百五还有谁不知道科比是有史以来最水的全明星首发?”

  韦秋说完,突然明白韦夏为什么被人欺负了。

  在费城的境地表示艾弗森不是96届最好的球员,那不是自找不痛快吗?

  去国安主场喊一声“鲁能牛逼”试试?

  “亲爱的菲利,我知道你喜欢科比,但有些事情你得藏在心里,万一哪天真的惹上麻烦,我可不能随时保护你啊。”说着,大抵是他为了关心弟弟花了太多的心思,他从韦夏的房间里顺走了两包零食和一瓶还没开过的可乐。

  韦夏就是不明白,他的哥哥为何对过期零食那么热衷,还要配可乐,多危险啊?谁知道过期零食和可乐混在一起会变成什么物质?

  等等,他知道那是过期零食吗?

  那天晚上,韦夏正常吃喝洗睡,一切如常。

  睡觉前,他趴在床上回想昨晚的梦。

  直至现在他依然记得那场梦里发生的每一件事。

  梦是潜意识的,每个人醒来的时候就会忘记梦里发生的50%的事情,除非是噩梦。如果不细想,过一会儿,你只记得自己做了梦,却不记得做了什么梦。

  韦夏有多年的清醒梦经验,他突然想到昨天的梦他是一觉睡到天亮的,而且并不像清醒梦那样做完还觉得疲惫,好像没睡过一样。

  对他来说,有太多的未知之事和不解之谜了。

  他渐渐犯困,闭上眼睛,睡魔勾走了他的意识。

  然后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他突然又有了意识,他的意识再次升起,正如昨天——韦夏睁大眼睛想看清楚眼前的一切,他身边的事物正以无法想象的速度回转,他正在前往他出生以前的时光。

  这次,他清楚地看见自己穿越了时光,回到了从前。

  当他的意识不再流动,他发现他变成了另一个孩子。

  他在梦里叫约翰·约瑟夫·哈夫利切克(JohnJosephHavlicek)。

  不,这不是梦,他还无法理解自己正在经历什么,他只知道他的身上发生了一些特别的事情,这一切都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后来,他将这个只有睡觉才能前往的世界称为“旧时光”。

  他闭上眼睛,梳理着哈夫利切克的过去。

  11岁的弗兰克·哈弗里切克(哈夫利切克的父亲)在1913年从捷克斯拉夫抵达了巴尔的摩,之后辗转来到俄亥俄州的狄龙谷投靠早先一步前往美国筑梦的父亲。一句英文也不会说的弗兰克从小学一年级开始读起学习全新的语言,并从父亲的店里从打杂、送货开始做起,最后不但学会所有做生意的技巧,还成为一位优秀的屠夫。

  没有进入中学就读的弗兰克在与来自南斯拉夫后裔家庭的曼迪结婚后迁往兰辛,在这个开车十分钟跨过俄亥俄河就是西维吉尼亚州慧灵镇,在一个只有不到五百位居民的小镇里开起了一间杂货店。就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工作营生。

  由于兰辛实在太小,因此当哈夫利切克在1940年4月8日的清晨8:45诞生时是在距离兰辛最近的城市马丁斯费里。这个距离兰辛只有十五分钟车程的城市其实也只是个有约莫七千人的小镇,而在出生后三天后才因为来访的舅舅要求而以约翰·约瑟夫·哈弗里切克为名。由于兰辛的居民不多,因此整个城镇就像是一个大家庭,家户间鸡犬相闻自然也是夜不闭户,加上哈夫利切克的姐姐、哥哥分别有14岁与5岁的差距,因此大多数时候与家乡同年龄的小孩一起四处游玩。

  理清了这一切,韦夏开始想他应该在这里做什么。

  这时,未来的大联盟名人堂投手,以蝴蝶球闻名的菲尔·尼克罗冲进来喊道:“约翰,我们去摸鱼吧!”

  尽管韦夏还是不知道发生在他身上的神奇经历意味着什么,但他决定顺其自然。

  “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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