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荻第一次来何大壮家,说心里话,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踏进何家的大门了。
所谓的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在个人感情问题上,相互比较是每一个人挥之不去的情结。
郝荻走出何家大门,首先想到了丁松。他与何大壮年龄相同,对家的料理简直就是无微不至,特别是对生活品位的追求,都达到了让郝荻忍无可忍的地步。现在看来,丁松才是懂生活,爱自己的人。
郝荻甚至忍不住暗自嘲笑何大壮,天生的怂人哀命,不仅自己整天吊儿郎当,家也搞得乌烟瘴气,何大壮与丁松相比,简直是天地之差。
郝荻难得的好心情,她哼着小曲回到面包车上。
帅帅似乎看出了门道,他和郑潇目光相对,嬉笑道:“队长,心情不错呀。”
“你两个臭小子,还学会了溜窗根儿。”郝荻摆出要打人的架势,郑潇躲闪一下,帅帅则不躲不闪,愣愣地问郝荻说:“队长,什么叫溜墙根儿呀。”
“过去有人结婚了,街坊邻居调皮捣蛋的坏小子们,偷偷躲在窗户下……”郝荻的话戛然止住,她的脸“唰”地一下红了。
帅帅和郑潇目光相对,成了?
郝荻被这俩坏小子的眼色惊扰到,又举手要打人说:“差不点被你绕进去。”
两个不懂事的毛头小子,一本正经地点着头,以为郝荻跟何大壮有戏了。
两人又突然爆笑起来,笑的郝荻手足无措,甚至不知如何做出解释。她不想越描越黑,又不能任由这俩坏小子如此捉弄。她清了一下嗓子,两人立刻恢复常态。
“开车。”郝荻一声令下,帅帅发动汽车。
旅行车在黑色商务车旁边一掠而过,坐在商务车里的墨镜男,已经从手机里查到了这辆旅行车的户籍,自语道:“警察为啥要去汽车修理厂,借辆破车来这儿呢。”
何大壮按照郝荻的吩咐,拿了一把锁,锁好了院门。
他回到屋里,再次紧闭房门,拉紧窗帘,打开了笔记本电脑,开始琢磨郝荻的来意。
郝荻已经对王晟的电脑感兴趣了。这是何大壮从郝荻的言谈话语中,不难听出来的信息。郝荻也知道王晟有写日记的习惯,她也想弄清楚王晟真正的死因。
这是一个利好的消息,至少说明何大壮不是一个人在关注王晟的死因。
这也是一个坏消息,郝荻随时随地都可能拿走笔记本电脑,让何大壮成为一个真正的无所谓角色,那样,他随时都会遭到徐烨的算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解脱。
何大壮哪里知道,此时的徐烨,正在使出浑身解数,要在警察面前洗白自己,何大壮这个麻烦,已经不归他管了。
不知道看官们有没这样的见识:越傻的人,甚至傻的都冒酸气了,总自以为聪明绝顶,凡事都异想天开。而那些貌似,或被称做傻子的人,多半都是透精百灵的人中精英。成语外圆内方,大智若愚等,说的就是后者。
先给何大壮一个定义,他不完全归于傻子范畴,但绝对不能算是一个精英,严格意义上说,他就是那种没吃过愣亏儿的自以为是的小市民。
何大壮对郝荻这次造访,做出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把王晟的日记,做了选择性删除。
他看过的,或者还没来得及看的,先胡乱删掉一部分。这样一来,他备份到优盘里的,王晟的那份日记,就是他的保障了。
这样,笔记本电脑是否被郝荻带走,对他来说都不重要了。而要了解王晟的详细信息,基本上就非他莫属了。
你说何大壮这个说法是精还是傻。
当然,如果上升到FV层面,他可能要因此担责,就故事本身来说,这是何大壮自我保护的一个必要手段,不知读者是否有同感。欢迎评论区发表高见。
现在何大壮的主要精力,都集中在王晟的日记上了。
不说原因,想必大家也都会知道。
他在王晟的日记上做完手脚,又插上优盘,开始逐篇阅读,有一句话,引起了他的注意。
王晟说:其实,从林薇对我第一次微笑那一刻起,我就知道她是有企图的。
“废话!还说什么第一次微笑,她主动做东,给你摆夸官宴,就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何大壮忍不住发表一番感慨。
王晟与林薇第一次酒店幽会后,林薇去医院上班了。她刚到办公室没多久,快递员给她送来一大束玫瑰花,花上还插了一个精美的小卡片,王晟在上面亲笔写道:
九十九朵玫瑰送给你,愿我们的爱情天长地久。
狗屁!
林薇面带笑容,暗暗给王胜的表白下了一个冷静的定义。
同事们对林薇接受鲜花并不陌生,每次她都慷慨地把鲜花分赠给各位同事。
今天例外,她把鲜花送到自己的跑车上,稳稳地安放在后排座位上。临下班前,她还特意关闭了手机,有意拖延下班时间。直到天渐渐黑下来,她才不紧不慢的走出办公室。
王晟早已在办公楼门口,恭候她多时了。
“你来了。”林薇面带微笑,先给王晟吃上一剂定心丸说:“咱们今晚去哪吃饭呀。”
“你定,我买……”王晟跟随林薇走到跑车前,他语塞了。能开得起跑车的人,绝对不是一般战士。
林薇非常自然地打开车门,四周环顾一下,问道:“你的车停在哪了?”
“我没开车。”王晟反应还算快,一个谎言遮掩了尴尬,很自然的坐在副驾驶位置上,闻到了扑鼻的玫瑰花香。
“去我家吧。”
林薇主动把王晟带回了家。
两人走进林薇的家门,王晟确认林薇是一个人住了,便像个贪吃的孩子,搂过林薇开始缠绵。
林薇十分配合他,直到王晟筋疲力尽,摊在床上,再也没有能力挥斥方遒了。
林薇伏过身来问他:“舒服吗?”
“非常舒服。”王晟亲吻着林薇的头发,两人又是一阵缠绵,林薇问王晟:“宝贝儿,我这房子怎样?”
王晟环顾整个房间,知道这是一户改制公租房。虽然林薇已经对房子做了最大限度的改造,也投入了相当一笔资金,但难改原有的固定格局。
王晟不知道林薇话有所指,他敷衍道:“装修的是不错,但也没好到哪去。”
这句话正中下怀,林薇随即表明心意说:“我想换一个大房子住。”
前文书咱们说过,林薇和王晟认识不到四个小时,就上床如胶似漆了,到现在还不到两整天四十八小时,她就狮子大开口了。
尽管古城是个县级市,工资、消费不能与一二线城市相比,可商品住房消费这一块,那绝对算是硬头货。
普通工薪阶层想买一户商品房,必须具备几个条件:父母亲朋赞助,自己有过从商经验,包括炒股票,再就是非法收入了。否则,普通工薪族想买一套商品房,没有几十年省吃俭用的积蓄,估计只够交个首付。
林薇的话,不是言外之意那么含蓄,她直截了当就想要个大房子,此时的王晟该作何回答。
便宜让你占了,你还要跟人家一见钟情,信誓旦旦要携手百年。人家现在给你开单子了,你接还是不接。
接,王晟刚上班才几年呀,他把所有工资收入加一起,还不够首付的。不接,别说是王晟这种有背景的人,就是一个街头小混混,此情此景之下,好意思说出一个不字吗?
林薇这番话是有备而来,我们还可以判定,早在她去银行见杜老大,花钱为王晟摆夸官宴,以至于她的所有付出,都跟这句话有着密切关联。
礼下于人,必有所求。
人家把自己都豁出来了,这份礼王晟也照牌全收了,该回礼了。
“先别急,等咱结婚那天,我保证让你住二百平米以上的大房子。”王晟一身轻松说的话,别说是有求于他的林薇,换了任何一个人,首先想到的就是王晟在忽悠人。
“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林薇不高兴了,把不满直接表现出来,说王晟小看她了。
理由很简单,我跟你好上了,先别管咱们以后怎样,刚有过两次密切接触,就跟你要房子,也太现实了吧。
这里需要加个编者按:林薇真的就那么物资,她也会用语言,给自己加上一个道貌盎然的理由,来掩埋她的贪欲。
这就是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不可避免的戒心。
“请你相信我。”王晟搂过林薇极尽安抚,他所说的话一定能够兑现。
见林薇脸冷的快要结霜了,就差给他下逐客令了,王晟搬出了自己的三个姐姐,说她们都是富婆,只要他一句话,保证让林薇心满意足。
“你走吧。”林薇还是下了逐客令。
她穿上睡衣,把王晟的衣服扔过去,转身走出卧室,不再理王晟了。
其实我已经猜到,她主动接近我的目的是什么,但我无论如何也不能以这种方式满足她。这是王晟在日记中写到的一句话,何大壮已然全身投入其中,急不可耐的要知道,王晟该如何破解这个尴尬场面。
何大壮哪里知道,此时此刻,就在他观看王晟日记的时候,已经有人为他的生命,开启了倒计时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