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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二十八章 黎乡市人民广场

末世第一修罗 街坊友人 4940 2024-09-27 11:25

  棕熊应声倒地,于这个秋意之中而亡,溅起了一地的枯叶。

  世间万物或许都跟枯叶一样,总会凋零,日后化作春泥,护着后世。

  棕熊死在枯叶之上,也算是应了此情此景。

  冷语蹲在棕熊身边,伸手去触碰它坚硬的毛发,这时黑色的毛发迅速褪色,变成正常色,褪掉的黑色迅速钻入冷语的身体中,好似被他吸走了一般。

  这事情冷语不是第一次遇到,所以并不慌张。

  其他人除了娟娟之外,倒是都大惊失色,冷语摆摆手示意莫慌。

  当所有黑色钻入身体,可以看到左手手臂的血痕加了二十道,变成了一百二十道。

  “我明白了,这家伙之所以皮毛那么硬,是因为涂了高蓝丧尸的血。”,冷语站起身来,对众人说道。

  四人面面相视,众所周知丧尸的心血那一滴,涂抹于身上,只能增强力量,却不能增强韧性跟防御力。

  而这只棕熊怎么可能增强了韧性跟防御力?

  娟娟第一个反对,说道:“你瞎说吓唬我们的吧,怎么可能是这样的?”

  这是娟娟自从那件事情之后,第一次跟冷语说话,虽然语气并不是美好。

  冷语摇摇头,意思很明显,爱信不信。

  “嘶!”,邓思明自然是信的,他知道冷语吸收丧尸血滴时候的样子,是肉眼可见血滴钻进身体的。

  “这么说的话,我们以后岂不是能增强皮肤的防御力了?”

  “硬刚同等级的丧尸也不怕了?”

  这事情还得等待研究研究,光是一只棕熊表现出来的,还不能下达定论。

  虽然不能下达定论,但是四个幸存者是开心的。

  特别是邓思明,以后就不需要冷哥的保护了,直接跟冷哥一起硬刚丧尸。

  “也不知道丧尸强大的恢复能力能不能继承。”

  现在注定是没有答案的。

  其实更加让众人想不通的是,一只棕熊去哪里弄的高蓝丧尸血滴来?

  ......

  “老钱,做菜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对了,熊皮可吃不得,你处理的时候小心点。”

  “没问题。”,钱海整理了一下头巾,点头道。

  ......

  时至中午,五人吃着熊肉,就着米饭,烤着熊肉干。

  而至于熊掌,钱海自然是用蒸的。

  蒸熊掌,因为只有四个的缘故,钱海将其分成了无数个小份,免得又跟那天吃鳄鱼掌一样。

  一顿酒饱饭足之后,五人再次启程,赶往下一个目标地,黎乡市人民广场。

  黎乡市人民广场坐落在黎乡市正北方,为什么不是正中央,这个得问这座城市的规划者。

  广场很大,占地面积方圆一千三百米。其最上方,一座巨大的现代太祖雕像树立着。

  太祖穿着中山装,站得笔直,一手背在身后,一手高举朝远方打着招呼,像是在迎接远来的客人。

  广场绿植覆盖百分之七十二,春夏秋冬能长青的树这儿全都有,以至于你无论何时何地来到人民广场,都能看到绿油油的一片。

  与其说是广场,不如说是个公园。

  正因为像“公园”,末日爆发之前,这里聚集着无数的老头老太太,玩着各式各样的休闲游戏。

  下象棋了,钓鱼了,打牌了,打太极了等等等。

  但没有广场舞,因为这里严禁吵闹。

  广场唯一没有绿植,偌大的空地便是太祖面前占地方圆二百米的地方了。

  此时下午三点,这个空地上,有五人正行走着。

  五人并排着,从左到右,当头一人面无表情,手中紧握着的骨刃锋利无比,能一刀削开头盖骨。

  第二人年纪较小,青涩稚嫩的小脸让人想要亲上两口,特别是女性,母性光辉瞬间泛滥成灾,但千万不要去亲他,得忍住,否则他手上那根棒棒可会打得你不要不要的。

  第三人是一个少女,红色短发,带着狼爪样式耳环,身穿露肚脐紧身衣,裤子是超短裤。脸上彩妆浓墨,手臂纹着头白狼,指甲涂着粉红色指甲油。

  其看着前凸后翘,娇小柔弱,但不要小觑于她,她背后可是背着把八雷特,腰间揣着尼泊尔军刀的。

  第四人是个御姐,着装黑色稳重又保守,有着一头及到腰的长发,随风飘荡。值得注意的是,她的腰带极其厚,跟小日本娘们似的。

  这可不是普通的腰带,里面可是有一条镶嵌着利刃的长鞭。

  她要想杀人,随手就能将长鞭抽出,刷的一下甩去,将人头给割下来。

  第五人是个汉子,此人一眼就能看得出是个志向远大,不甘于平凡者。

  首先他额头上带着条头巾,头巾四个大字:努力、奋斗异常显眼。

  手持长枪,长枪上系着一条红布,跟其头巾一个色。

  “这个样子的广场,正是难得一见。”

  “寂静无声、荒无人烟、毫无生气、好像全世界都死了一样。”

  “是啊!”,黎黎叹息一声,接过钱海的话茬道:“以前这里人声鼎沸,熙熙攘攘的人群行走在广场的各处。”

  “有约会的、乘凉的、下棋的、打牌的、便衣警察、游客、浪人、艺术家。”

  “真是怀念啊!”,黎黎忽然满目柔情的看着钱海,“我们第一次相遇,就是在这儿。”

  别人的故事再怎么动听,毕竟都不是自己的故事。

  鲁迅先生说过:人类的悲欢并不共同。

  “我时常带着小伙伴们来这儿溜冰,可好玩了。”

  “我去找找看,有没有溜冰鞋存在。”

  娟娟当头第一个往前跑去,跑去熟悉的地方,那个地方有个小地摊,地摊还摆放着有几十双溜冰鞋。

  邓思明跟冷语对视一眼,两人未曾踏足黎乡市,这次是第一次,自然没有这等情绪在。

  但两人被广场的阔大,以及太祖的雕像给惊讶到了。

  “都说黎乡市人民广场世界第一大,果真如此。”

  邓思明叹息道:“以前我只是路过黎乡市,知道黎乡市有世界两大。”

  “一是黎乡市动物园,二便是这儿了。”

  邓思明的脑回路有时候跟众人不大一样,他缓缓道:“要是这儿下一场血雨,那将会有至少七八万的丧尸能够得到恩泽,从而晋级。”

  他这么一说,冷语不由得.....

  抬头!

  望天!

  下午三点的黎乡市人民广场上空,白云正逐步退散,乌云正逐步聚集。

  “要下雨了!”

  “不知是血雨还是正常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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